各改制企业:
近期,个别改制企业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不按正常程序操作。有的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股东参加股东会,有的不对任期内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向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有的监事会不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引进了股东的不满,甚至出现纠纷。为严格程序,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我县《关于加强对改制企业监管的意见》(平政字[2002]2号)精神并报县政府同意,通知如下:
一、关于换届时间。各改制企业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两会”任期时间及时换届,并按章程规定时间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二、关于换届程序。“两会”换届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向股东会报告工作;3、财务负责人向股东会作财务工作报告,数字要经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认可;4、全体股东一直表决通过选举办法;5、分别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执行监事)成员;6、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并作出决议;7、新任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分别作表态发言;8、全体股东签字,作出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留存并交工商及监管部门备案。
三、关于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的“宪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更加强调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建议各改制企业要借“两会”换届选举之际,对公司章程作必要的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本公司实际,更加体现广大股东的意志。修改后一并交股东大会通过实施。
平阴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