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O年
1月16日 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召集干部会议上发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提出在今后20年内实现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
2月9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将现行的以地方为主的海关管理体制改为中央统一管理,成立海关总署。
5月8日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制订改革的总体规划,协调各方面的改革。办公室由杜星垣同志任主任。
5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指出要搞好两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各划出一定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8月18日 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8月31日政治局讨论通过。
8月26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件》。
9月8日 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拟订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近期改革意见。
11月1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单位《关于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的报告》,决定从1981年起,凡是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都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制度。
12月16日--25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邓小平同志在会上作了《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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