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之,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为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2005年3月12日举行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提出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地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摆上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位置。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友好”的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形成的。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发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200多处提及包含环境友好涵义的“无害环境的”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环境友好的”理念。随后,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产品得到大力提倡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又提出实行环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环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城市,发展环境友好农业、环境友好建筑业等。2002年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多次提及环境友好材料、产品与服务等概念。渉及的范围除技术、产品、产业、地区等领域外,还上升到整个社会层面,涵盖了生产、消费、技术、甚至伦理道德等众多领域。2004年,日本政府在其《环境保护白皮书》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得到日本社会的普遍赞同。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之,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为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主要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遵从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以最小的环境投入达到社会经济的最大化发展,形成人类社会与自然不仅能和谐共处,可持续地发展,同时,环境友好型社会更为关注生产和消费活动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强调人类必须将其生产和生活强度规范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强调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经济社会的影响。从而形成经济与自然相互促进,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需要全社会共同推进。既需要理念的更新,也需要制度的保障;既需要转变不科学的发展方式,也需要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模式。观念更新就是要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的伦理价值观念,倡导我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环境伦理观,反对不符合国情,讲排场,铺张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