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交通局等7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2007年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认真领会56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标准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标准文件》实施和应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为进一步统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形成而共同努力。
《标准文件》是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标志着对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进一步深入,对于进一步统一招标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以及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将发挥积极作用。 (项目办:殷辈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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