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张茅副主任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就业和收入分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做好民生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
社会建设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们党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民生,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既是为了改变不计代价、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需要。
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是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提出的十分紧迫的重大战略任务。当前的重点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加大政府投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抓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就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法制更加完备、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尤其是民生领域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党的十七大对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
一是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率和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平衡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充分就业是大多数国家十分重视的民生指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要求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年龄人口最广泛地实现稳定就业,最大程度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帮助零就业家庭摆脱贫困;劳动者能够根据自己的贡献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实现“劳有所得”。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消费需求保持旺盛,为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是社会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要求做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更加突出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这有利于社会中每一个人有效规避养老、疾病、失业等社会风险,保障全体人民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
三是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从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格局看,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约为15-20%,但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还是金字塔型结构。党的十七大强调,到2020年实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目标。这要求我国未来收入分配格局应当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比例较小、中等收入者比例较大的橄榄型结构。
(三)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一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